4000002011
当前位置:抚顺信息网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抚顺头条

网易首页 > 网易号 > 正文申请入驻 元旦出游热度最高城市TOP10出炉 抚顺市门诊慢特病政策元旦起进行重大调整

2023/1/2 22:28:15

评论:0

浏览量:5678

12月29日上午,记者从抚顺市医保局了解到,2023年1月1日起,抚顺市将执行新的门诊慢特病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。此次调整主要是进一步规范抚顺市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、认定标准、保障范围、待遇标准和经办流程,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和基金使用效能,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和安全感,根据《关于规范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》《抚顺市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(试行)》进行的。

■新政策作以下调整:

调整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——按照全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统一部署,保留部分治疗周期长、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待遇。将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多发病、常见病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归并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。

细化恶性肿瘤特病类别——恶性肿瘤门诊特病待遇分为门诊放化疗、镇痛治疗、内分泌治疗、辅助治疗,患者可依据不同的治疗方案办理相应待遇。

调整起付标准——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均不设置起付标准

设立待遇时限——门诊慢特病患者待遇享受期期满,停止享受待遇资格,仍需继续治疗的,应再次申请认定。对门诊慢特病患者待遇享受期为长期或5年,且认定后连续24个月未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,停止其享受待遇资格。

新增居民病种——新增居民慢特病病种五项,分别为布鲁氏菌病、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(未成年人)、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(未成年人)、癫痫(未成年人)、康复治疗(未成年人)。

取消定点管理——门诊慢特病患者(不含透析患者)可自行选择具备诊疗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。

门诊慢特病具体病种目录、认定标准、费用保障范围、支付比例、支付限额详见《关于规范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通知》(抚医保发〔2022〕15号),具体经办流程见《抚顺市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(试行)》(抚医保〔2022〕58号),政策查阅网址:http://fsyb.fushun.gov.cn。

另外,门诊慢特病具体认定事宜可咨询相应病种认定医疗机构医保科。

撰稿 | 李凭

责任编辑 | 鞠巍

编辑 | 李绘心

评论 
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!
发布评论:
评论内容:
商家服务
4000002011
  • Q Q: 971300450
  • 微信: bjhao168
微信公众号
微信小程序
Copyright © 2024 “抚顺信息网”版权所有  |  ICP证:京ICP备2022012760号-13  |  技术支持:抚顺信息网  |  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,举报信息、删除信息联系客服